遗嘱的写法
病人病故前,大多数都有很多事情要向亲人嘱托,如因某些原因应该嘱托的忘记嘱托,病人的亲人可以提醒,但不可强加和包办。一般情况下,遗嘱的内容包括以下几点。 (一)对主要遗产的处理意见; (二)对自己后事的安排意见,包括埋葬所在、埋葬形式、埋葬规模等; (三)对自己遗体器官的处理意见,包括是否解剖、是否捐献医疗单位等; (四)对扶养的意见; (五)对自己未完劳动的安排意见; (六)对主要亲朋好友的嘱托; (七)对所在的单位的期望和要求; (八)对其它题目的嘱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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